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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延长5年

据腾讯网报道:2016年6月27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消息:重庆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延长五年。

详细规定

原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额度以及申请程序不变。

补贴范围

从200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凡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地区以按揭方式购买其唯一房屋的业主,均可享受补贴。

重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延长五年,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按年计算,即从业主购房并支付抵押贷款本息的第一个月开始,连续12个月为补贴年,以后的补贴年继续类推。

在补贴年度,在我市主城区房产主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的基础上,如果高于同期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抵押贷款本息,则按照所支付的抵押贷款本息额给予补贴;以下,按个人所得税金额的40%补贴。累计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格的30%。

重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延长五年,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申请补贴

业主应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财政局申报。业主应在每一补贴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申报并办理该补贴年度的财政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纳税地点单独申报

如果房屋产权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所有,且他们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他们都可以纳入计算补贴的范围。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在不同的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应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区的财政局申报。

重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延长五年,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在补贴年度,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人所得税的40%超过申报的补贴住房来支付抵押贷款,区财政可以按照纳税顺序处理。

每个业主在申报时应提交其他业主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以便相关区财政局了解房屋的完整申报情况。

申报指南>:& gt>。

材料

(1)业主书面申请表。

(二)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第一份(含改进)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业主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六)抵押银行认可的抵押本息支付证明。

(7)地方税务局认可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业主自己的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称。

地区咨询电话号码

渝中区财政局:63703137

江北区财政局:67108338

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9

九龙坡区财政局:68783443

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

南安区财政局:62948853

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

渝北区财政局:67375028

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区财政局:67465687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主城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延长五年,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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