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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如下:

1.从2018年7月1日起,在主城区(含主城区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销售未完成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非普通住宅、商业和车库土地增值税税率由2%调整为3.5%。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财产税按低价原则选择从价税或地租征收政策。

4.从2018年7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个人购买家庭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中唯一居住房屋(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所涉及的家庭持有的房屋数量。

从8月1日起,重庆取消了个人首次住房抵押贷款的财政补贴

5.自2018年8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房抵押贷款财政补贴政策将不再执行。2018年8月1日前完成补贴年度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在补贴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对于2018年8月1日前未达到补贴年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业主,可在补贴年限内按购房抵押贷款发放月份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申报。;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可在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申请,待业主取得房产证后,将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从8月1日起,重庆取消了个人首次住房抵押贷款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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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从8月1日起,重庆取消了个人首次住房抵押贷款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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