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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指南

根据华龙的说法。在重庆燃放烟花爆竹有时间和地点限制。在主要城市,我能在哪里出发?你可以尽情享受。

[渝中区]

集中排放点:

两鹿口街大田湾健身广场统一布置全区集中排放点。

集中放电点火时间:

从2017年1月27日晚上9:00(2017年12月30日)到1月28日凌晨1: 00,从2017年2月11日早上7:00(2017年1月15日)到2月12日凌晨1: 00。

限制排放区域:

大坪、尤氏路、华龙桥地区:除市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长途汽车站、码头、轻轨线、大型商业(市)场、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学校、科研单位、机关、教学科研场所、棚户区及其周边地区外,20米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放电区域的放电时间:

从2017年1月27日(2017年12月30日)至2017年2月11日(2017年1月15日),限制燃放区内的烟花爆竹可于次日上午7: 00至1: 00燃放。

无放电区域:

渝中半岛(西接佛头关、二岭,东接朝天门,北接嘉陵江,南接长江):除长滨路、嘉滨路(加油加气站100米以内,码头、船舶、市场、仓库及重要设施20米以内,文物保护单位50米以内及轻轨沿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渝中区政府在半岛地区生产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南安区]

卸货时间和地点:

从1月25日起,人们可以在南岸区的各个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从1月27日起,他们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迎接新年。

1月25日至2月11日,南安区179个销售点可以买到烟花爆竹。主要分布在各镇及南滨路沿线,其中55个常年销售网点主要分布在英龙镇、长生桥镇、杨光镇、鸡冠石镇和夏口镇。124个临时销售点位于城市地区。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1月25日至2月11日,在城市限制区的所有销售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销售。同时,不允许向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烟花爆竹。

受限区域:

从1月27日至2月11日,在限制区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1月27日至2月11日每天7: 00,除长胜桥镇、英隆镇、杨光镇、夏口镇、鸡冠石镇外,统一居街、南平街、花园路街、海棠溪街、龙门豪街、大理石街、南山街、田文街、南平镇、托山镇、江南新城、南滨路为限制区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沙坪坝区]

无放电区域:

石桥路-龙泉路-沙中路-沙洋路-渝北路-天辰路-天兴桥立交-天马路;沿轨道交通1号线、重庆图书馆、大学城西街、光能板市场、大川建材市场、圣威建材市场、磁器口古镇风景区、磁政街、慈南街、横街、磁通路、金碧正街、滨江路观景台、小龙坎区、下土湾区、重庆嘉陵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区的解放坡、新民坡、易燃易爆品库区周围等居民阳台、窗户、走廊、屋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管委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和场所。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排放区域:

除禁止排放区外,其他区域为限制排放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自2017年1月27日(除夕)至2017年2月11日(元宵节),烟花爆竹可于第二天上午7时至凌晨1时在限制燃放区燃放。

[九龙坡区]

禁止排放范围:

1月24日,九龙坡区下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划定了7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这七个区域包括:市和区国家机关的办公区;车站、码头、机场、轻轨和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周围100米以内;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和疗养院;教学研究机构的办公室、教学研究场所和学生宿舍。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特定禁止排放区域:

杨家坪街道区域(九滨路除外)、石屏桥步行街、石屏桥大街立交转盘至陈年路、石桥铺赛博广场、潭子口仓储区、华严寺、龙凤寺等区域;该区域的一级和二级防火单位以及中梁山以西城镇的山体;铜官驿镇通友碱胺厂、重庆川威物流有限公司、五台山天然气储气站、刘店子天然气储气站、茂县沟李鸿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围100米以内;法律法规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和场所。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2017年1月27日至2月11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公众可以在限制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在1月25日至2月11日出售。

举报违规的电话号码:68782379(区安监局)和68780302(区排污办公室)。

[江北区]

禁止排放的区域场所:

城市和地区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车站、港口、码头、商场、轻轨车辆及车站、公墓、殡仪馆、宗教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幼儿园、疗养院、教学科研单位和学生宿舍;加油(站)、天然气井、储气罐、配气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含配气站)、发电厂和变电站、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化粪池、检查井、下水道等市政卫生设施。、以及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场所,以及上述场所周围100米范围内。江北区大气环境监测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场所。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此外,观音桥商业步行街(包括北城天街)内的区域、国有和集体林区、民航航道禁止空区;棚户区和居住建筑的阳台、窗户、走廊和屋顶也禁止排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的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督促产权单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负责组织守护。

集中排放区:

北滨路交叉口外的沿江路段;沿河的刘佳码头。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是67563633。

[渝北区]

禁止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市、区国家机关的办公区域;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车辆和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护区内净机场空;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和疗养院;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和学生宿舍;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100米以内;100米以内的山林、林场、中央公园、龙头公园等市级公园及其周边地区;输变电设施及其周围安全保护区100米以内;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周围100米以内;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区域和场所使用明火和烟花爆竹。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城镇和街道、国有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产权或者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警戒,并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

限制排放区域:

在渝北区,除禁区外,其余区域均为限制排放区。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从2017年1月27日至2月11日,从上午7: 00至次日凌晨1: 00,可在限制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巴南区]

禁止排放的区域和场所:

巴南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轻轨车辆和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100米以内;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和疗养院;教育科研单位的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和学生宿舍;龙洲湾街、玉东街、李家坨街、花溪街、南泉街、碣石镇等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方。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自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11日,限制燃放区内的烟花爆竹可于次日上午7: 00至1: 00燃放。

[大渡口区]

禁止排放的区域或场所: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包括区政府广场);区内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宫寺商圈;区域内各加油(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和储存场所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场所100米以内,伏牛溪油库、兰城重庆站、601仓库、昆仑燃气及其周边区域500米以内;大渡口公园、中华美德公园、益都公园、思源公园、林场和森林覆盖区;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科研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工厂(车间)、仓库等。;轨道交通沿线的安全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规定并明确禁止在区域和场所使用明火。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放电时间:

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11日,每天上午7: 00至次日凌晨1: 00。

[北碚区]

禁止排放的区域或场所:

区委员会、区政府等区级以上国家机关的办公场所;车站、码头、轻轨车辆和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市级以上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和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周围100米;医院、幼儿园、疗养院和疗养院;教育科研单位的办公室、教学科研场所和学生宿舍;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覆盖区,苗圃等重点防火单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限制排放区域:

北碚市:东至北东大桥东阳下出口、齐一大桥北桥头,南至龙凤桥北桥头,西至回龙社区,北至北温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内的建成区。

蔡佳组团部分地区:蔡佳港镇两江名居南社区、两江名居北社区、中耕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在棚户区、阳台、窗户、走廊屋顶、下水道和化粪池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向人群、车辆、导航设备、建筑物和公共绿地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不要在酒精的影响下出发。

限制放电时间:

由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除夕),烟花及爆竹可于翌日上午7时至凌晨1时在限制燃放区燃放。

烟花爆竹销售时间:

2017年1月25日至2月11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导则(集中燃放点,时间+限制燃放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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