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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正在逼近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的探索和创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到2017年,“财产税”会减少吗?

在中央政府,“房子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这证实了房地产市场正朝着打击投机和防止投机热的方向发展。

房产税一度被认为是降低房价的“利器”,现在又一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有一段时间,许多人开始担心。2017年房地产市场会发生变化吗?

财产税政策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概念,即所有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直接相关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营业税、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简而言之,“房地产税”包括“财产税”,范围更广。

到2017年,“财产税”会减少吗?

从最直观的感觉来看,房产税的征收增加了个人住房的拥有成本,这无疑与人们的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备受关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两年中,国家官方文件或有关当局的言论中使用了"房地产税"的概念。“财产税”似乎已经退居二线。

到2017年,“财产税”会减少吗?

那么,房产税会在2017年全面实施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政税收法律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目前NPC的任期将持续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将在2017年底前尽快通过,如果进展缓慢,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并在下一届NPC任期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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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能成为降低房价的利器吗?

房地产税是近年来最热门的话题。人们普遍认为,房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种流行观点让人们期待越来越高的房地产税。我们通常解释说,房产税可以抑制房价的上涨:有了房产税,拥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幅增加,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将会动摇,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将会匆忙出手。这样,它就相当于一种商品的供给增加,需求减少,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其价格下降。那么,房产税能抑制房价上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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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新供给经济学研究所首任所长兼首席经济学家康佳并不像范刚那样乐观。康佳说,如果房产税与房价无关,这种观点就站不住脚了,而且税负永远不会在住房保有环节发生变化,这将影响和引导所有相关主体的经济行为和选择,进而影响房价。康佳指出,房地产税必须与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投融资制度综合考虑。因此,不能说房产税决定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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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经济角度来看,只有两个基本因素影响商品价格:第一,供求关系;第二,货币供应。所谓供求关系,就是说,如果对一种商品的需求增加,供给减少,价格肯定会上涨;如果需求减少,供应增加,价格肯定会下降。所谓的货币供应,即当印刷太多钞票时,钞票就变得毫无价值,这通常被称为通货膨胀。此时,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将不同程度地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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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房产税会影响供求关系还是货币供给?不用说,这绝对不是货币供应量,因为只有央行的印刷机才能影响货币供应量。房产税真的能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改变整个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关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新房、二手房和出租屋构成了整个房地产市场。今天,当房地产的刚性需求主导市场时,由于征收房地产税而可能释放的少量房地产存量确实不足以降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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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价会下跌吗?

2016年,全国许多城市的房价迅速上涨,随后许多地方出台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在中央政府“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立场下,许多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稳定房价作为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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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和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南京和合肥等二线城市最近都表示,它们应该控制房价的过度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例如,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2017年北京楼市调控的目标是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房价不会逐月上涨;深圳坚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和投资手段,有效降低高房价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影响;南京市市长苗也表示,通过实施稳定和控制房价的措施,将扩大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到2017年,“财产税”会减少吗?

市场预计,2017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将继续加强。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未来中国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收紧将是一个极有可能的事件。据了解,目前,北京、广州、重庆、青岛、杭州、大连、珠海、天津等城市的按揭政策相继收紧,北京、广州、青岛、大连、珠海等城市的首套住房利率已全部或部分调整至10%。其中,杭州的一些银行表示,今后随着调控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预计今年房地产市场将继续降温,房价将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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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告

重庆财产税

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是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安区、北碚区、渝北区和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九个区)。

征收对象

(一)试点逐步实施。第一批房屋纳入征收对象是:

1.个人拥有的单户商品房。

2.个人新购买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近两年来主城区九个区内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新建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2倍(含2倍)的住房。

3.重庆市第一套及以上无户籍个人、企业和就业人员新购买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自本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签订购买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房屋的购买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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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纳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和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请检查具体信息:

重庆房地产实行新的房地产政策:对三个非外国人购买的第一套房或以上征收房产税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到2017年,“财产税”会减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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