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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副本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副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的拷贝提示:

●企业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恒鑫集团”)自年7月10日起,承诺采用约12,800万元的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企业、基金管理企业定向理财等方式增收铁科材料股。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企业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先生承诺,从年7月10日开始,今后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每股不超过10元,增收200万股,企业总股不超过2%的企业股。

●截至年7月5日,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完成了价格次加息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此次加息主体为企业控股股东恒鑫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先生。

(二)企业控股股东恒鑫集团在此次增资计划实施前已持有的企业股份为245,058,255股,占企业发行总股份( 1,769,593,555股)的13.85%。

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在此次加息计划实施前没有持有企业股份。

二、增资计划的第一副本

年7月11日,企业发布了《关于维持铁科材料企业股价稳定的公告》(-057 ),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布了本公司股票增收的计划。

(一)此次增资扩股的目的:基于对企业未来快速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企业价值的认识,维护企业股价稳定,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二)此次增资股种类:企业无限量出售流通a股。

(三)此次增资股份的数量和金额;

股东恒鑫集团拟采用约12,800万元资金,未来12个月内增持企业股的实际控制人李非列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每股10元以下增持200万股以上、企业总股2%以下的企业股。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4)此次增资股票的价格:

股东恒鑫集团没有设立价格区间。 实际控制人李非列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10元。

(五)此次增资股份的实施期限:

从年7月10日开始12个月以内。

(六)此次增资股的资金筹措:

此次股权增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杠杆融资等方法。

三、增资计划的实施结果

年7月5日,企业收到控股股东恒鑫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关于完成价格次加息计划的通知书。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恒鑫集团;

年7月10日,根据本公司关于增资贵公司股份的承诺,截至年7月5日收盘,本公司通过《中融基金-增资12号理财计划》,累计增资贵公司股份29,113,077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645% 收购平均价格为4.40元/股,收购金额为12,812万元,完成了贵公司的股票收购计划。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此次加息前,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245,058,255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3.85%。 此次加息后,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274,171,332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5.4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中融基金-增资12号理财计划》总投入人民币15,000万元,我企业作为劣后级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设有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 发生以上风险时,本公司将通过筹资、追加保证金等比较有效的措施降低融资风险。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二)实际统治者李非列先生

根据年7月10日日本人关于增资贵公司股份的承诺,截至年7月5日收盘,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资贵公司股份2,000,000股,增资平均价格为4.33元/股,占贵公司股份的0.11%,为贵公司股份的0.1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此次加息前,本人没有持有贵公司的股份。 此次加息完成后,本人持有贵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0.11%。

四、其他证明

此次加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在这里公告。

安徽铁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月6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企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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