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92字,读完约3分钟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贫困扶助开发事务所

退役军人、要点关于执行集团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渝财规〔〕2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公室: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退伍军人部自主就业退伍军人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贫困扶助办公室要点集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2号)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度标准

对自主就业退伍军人从事个人经营时,从注册个人经营者的月份开始,以3年( 36个月,下同)内每年14400元为限额,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持建设税、教育费的附加、地方教育的附加和个人所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公司招募自主就业退伍军人,然后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开始,3年内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定额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持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定额标准是每人每年9000元。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要点集团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度标准

建设卡贫困人口,对持有“就业创业证”(写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写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从事个人经营者登记当月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公司募集建设卡贫困人口,在人力社会保险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写明公司吸收税收政策)的人,签订1年以上的期限劳动合同,依法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退役军人、要点集团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财税〔〕21号、财税〔〕2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规定税收政策的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满3年的,可以继续享受到3年期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民政部自主就业退伍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点集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要点关于明确集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限度标准的通知》(渝财规〔〕3号)于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通知记载的人员,上年度享受退役军人、要点集团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三年以上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年度退役军人、要点集团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的规定条件的,可以依照本通知的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届满。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自治县)的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退伍军人事务部门、贫困扶助办公室必须亲自与政策推广进行说明业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确保政策的执行。 另外,要密切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

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贫困扶助开发事务所

年3月28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热门: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4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