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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谁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可以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日制学生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同期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民参保计划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我在哪里可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登记。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13个年度缴费档次:第一100元、第二200元、第三300元、第四400元、第五500元、第六600元、第七700元、第八800元、第九900元、第十1000元、第十一1500元、第十二2000元和第十三3000元。

全民参保计划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与此同时,政府每年还补贴每个被保险人。每个档案的补助标准是: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30元、140元和160元。不享受政府补贴。

全民参保计划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在13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每年上报一次。未按时上报的,按照上一年度的支付标准支付。

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税务机关征收。参保后,被保险人可以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在当地社保机构缴费,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重庆快递等在线渠道缴费。

全民参保计划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和支付时间是什么?

答:如果被保险人年满60岁并已缴费15年或以上,他/她将从他/她年满60岁的下一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他/她已缴费不足15年,他/她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其中,我区在试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2011年4月),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可以选择15年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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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从养老保险费缴纳完毕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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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每月能得到多少养老金?

答: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附加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达到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累计金额除以139)。

基本养老金的现行标准是115元/月。今后将根据国家基本养老金标准、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加基本养老金有三种:第一,按年龄附加养老金。自2020年1月1日起,年满65岁的领取者从年满70岁的当月起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年满70岁的领取者从年满20岁的当月起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65岁以上的领取者将从2020年1月起获得额外的5元基本养老金,而70岁以上的领取者仍将享受老年补贴标准。第二,根据付款期限。对于总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时,超过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发放2元的基本养老金。补充支付期不作为额外的基本养老金期计算。第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每月将额外领取10元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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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本息、政府补贴和集体补贴。您可以通过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的公共信息网站、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重庆市社会保障应用的个人查询功能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乡镇(街道)社保办公室或社保大厅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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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被保险人不幸死亡,他能得到什么样的补贴?

答: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死亡,将全额退还其个人账户中的金额,丧葬补助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参保人每年死亡前缴费一个月,最高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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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取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将全额退还,丧葬补贴一次性支付。标准是将他上个月的基本养老金乘以他去世时的12个月。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全民参保计划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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