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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的原则。在2019年8月31日(含)之前,所有年满6岁的儿童都应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不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地区的学生,其子女的入学年龄可放宽至7岁

2019年重庆市渝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二)就近豁免的原则。本区户籍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附近入学。不允许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不允许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优生、有保障的学生和特殊学生

2019年重庆市渝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三)流动人口子女的申请对象。户籍在区外,与父母一起在渝北城镇工作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册材料

1.这个地区有户籍的新生入学

2018年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法定监护人持以下原始证明材料:

(一)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相同。如果户籍少于一年,区教育委员会将统筹安排入学。

(2)有效的房产产权证明(个人或法定监护人占房产产权的51%以上,且份额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录取)。

(3)小学新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2.“三对口”学生转学

2018年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所有转学学生需由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一)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相同。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占房屋产权的51%以上)。

(3)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则上不转学)。

对口学校的No 空学位应由地区教育委员会安排。

3.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

申请入学时,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渝北区法定监护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复印件和房东的房产证);

(3)渝北区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展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截至2019年5月31日,在我区工作6个月以上,在此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费或完税证明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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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留证明。法定监护人是本市以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已于2019年5月31日前持有)。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以提交公安机关。暂住证(2018年11月31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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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学新生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

(6)由于程度有限,市区不受理流动儿童的转移申请。

注册申请流程

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查的报名方式(巴中渝北校区和渝北区数据谷中学除外)

1.在线申请:2019年5月13日-6月20日

2.材料初审:2019年5月13日至6月20日,学校(教学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了初审

3.资格考试:

(1)“三合一”资格考试:201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区教委移交各学校的招生数据,并与公安、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比对,符合“三合一”条件。学生信息被送到学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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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人口资格考试: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申请人持原始资料到学校(教学中心)进行检查,学校(教学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流动人口现场审计地点

小学

中学

4.发布通知:

(1)出具“三份复印件”的通知:2019年6月20日至6月25日,申请人将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将于6月25日至6月30日带着原始资料到学校检查。经学校审查后,如果符合入学条件,学校将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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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人口发放通知:2019年7月15日前,学校(教务中心)将向申请人反馈情况,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5日以后就不接受了。流动人口初中入学由教育委员会指定的学校自主实施,时间与小学同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9年重庆市渝北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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