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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生学杂费

据《重庆晨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认为,城乡义务教育和民办学校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城市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人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800元。

重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具体规定

1、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共经费,市、县(自治县)按比例分享所需经费;适当提高寄宿学校和小型学校的补贴水平。现有公共资金补贴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确保补贴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区县(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公共资金补助标准。

重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2.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共经费;民办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免收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市级确定的每个学生公共基金基准定额执行。为初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材料、练习本和补充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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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财政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全面落实教师工资政策。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发放绩效工资时,应当加大向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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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市学生人均公共资金的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600元,普通初中800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每个学生的公共经费标准将逐步提高,一些用于信息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的支出将会增加。寄宿制学校按每年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寄宿制学生的公共资金补贴,农村地区100人以下的小型学校按100人审批公共资金;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班的残疾学生,按照每个学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由公共基金补贴。取消奖励和补充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政策。

重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5.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普通小学为每名学生1250元,普通初中为每名学生1250元。

6.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贴标准为:普通小学每名学生90元,普通初中(含特殊教育)每名学生180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获得当地教材。普通小学的补贴标准是每名学生34元,普通初中为每名学生4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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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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