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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被保险大学生的住院规定是什么?

根据华龙的说法。众所周知,重庆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学生和研究生都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那么,在我们的城市里,住院的大学生投保的规则是什么?今天(27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解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我市参保的大学生在所在区县有医疗保险协议的医疗机构住院,在本市二级及以下有医疗保险协议的医疗机构住院,由个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和转院限制。

重庆市参保大学生住院规定一览表

因突发疾病,在本市非参保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临时住院的,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被保险人或委托人应向参保区、县社保局或其指定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医疗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和医疗保险协议的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重庆市参保大学生住院规定一览表

此外,在我市高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外国户籍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1.节假日期间因病住院,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到医院报到。医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区县社保局办理外部咨询登记手续;或者直接到学校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参保大学生住院规定一览表

二、在学习期间,医院需要护理的,经学校医院同意,并到参保区县社保局办理外部会诊登记手续。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参保大学生住院规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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