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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彭水赵曼梁潇的同居女友潘芸在昏迷中生下一名女婴。后来,赵小亮怀疑这个孩子不是她自己的,所以她以8000元卖掉了这个孩子。女友报警后,婴儿被找回。昨天,法院判处赵小亮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并处5000元罚款。

我怀疑我女朋友生的那个女婴卖了8000元

当他的女朋友潘芸醒来时,她发现孩子没有和她在一起,于是询问了情况。赵小亮对她撒谎说她把它给了别人。今年4月初,当潘芸得知她的男朋友从寄养家庭得到8000元时,他怀疑自己已经把孩子卖了,于是他向彭水县玉山派出所报案。4月9日,赵小亮接到彭水县公安局的电话后,向玉山派出所自首。

我怀疑我女朋友生的那个女婴卖了8000元

后来,彭水警方通过DNA鉴定证实,这个女婴不是赵小亮自己的。赵小亮因涉嫌贩卖儿童于4月10日被拘留,并于4月17日被保释。5月17日,将8000元还给黄夫妇,小女孩回到了的怀里。

我怀疑我女朋友生的那个女婴卖了8000元

6月29日,彭水县法院审理此案。审判后,法院对赵小亮作出刑事判决,判处“三次缓刑和四次5000元罚款”。

昨日,的弟弟告诉记者,当时女婴被发现后,无力抚养她,于是她又将女婴交给了“买家”黄牟某及其妻子。然后她离家出走,从此就失踪了。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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