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8字,读完约2分钟

重庆城市发展新区放宽居住条件

据新华网报道:2016年3月2日,重庆召开了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会议决定:

1.新城开发区应放宽居住条件,城市功能扩展区应根据产业特点吸引劳动力就近居住;

2.要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服务保障政策,科学制定人口转移和土地、资金等资源配置机制;

3.要妥善处理户籍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的时间关系,特别注意法律与政策的有机联系,确保改革顺利有序进行。

重庆户籍改革政策

分区定居条件

城市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扩展区;

如果本市已转移人口,在城市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开发区工作、经商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本人、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以在主城区申请常住户口。对于与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作和商业生活可放宽至3年。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城市发展新区:

如果城市转移人口,在新的城市发展区工作和经商2年,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我和我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在新的城市发展区申请永久居留登记。如果你与一家企业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你可能不受工作和经营年限的限制。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渝东北生态保护开发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开发区;

在渝东北生态保护开发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开发区工作、经商3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渝东北生态保护开发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开发区申请常住户口登记。与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不受工作年限和经营年限的限制。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小城镇的定居:

在工业基础雄厚的中心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并有一定就业能力的人员,以及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在其他小城镇落户,应坚持以就业为前提。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居住证系统

——居住证持有人在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办证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当地登记人口同等的权利;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在连续居住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下,逐步享受与当地登记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支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权利;

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户籍迁出本市的孩子,如果符合本市继续教育的要求,可以在本市参加高考。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定居。

——根据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民事义务。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可放宽有安置条件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8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