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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出台

根据华龙的说法。com新闻报道: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新修订的《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将建立救护车信息档案,禁止救护车挪作他用,禁止黑色救护车打钻空。

重庆将出台救护车管理措施。救护车将建立信息档案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用途:用于日常院前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救灾防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以及运送血液、免疫疫苗等特殊物品的专业专用车辆。因此,救护车分为医疗救护车、卫生急救救护车、疫苗冷链车、血液运输救护车等。大多数人通常会看到医疗救护车。

重庆将出台救护车管理措施。救护车将建立信息档案

配备法规:

数量:救护车配置的原则应根据区域人口状况、医疗机构水平、医疗急救需求和卫生应急任务等。,以实现全球覆盖并缩短急救半径。具体来说:

无床位或49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不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配备救护车;

拥有50-149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备一辆救护车;床位150-249张,可配置2辆救护车;

拥有250-349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可配备3辆救护车。以此类推,二级医院的总数不超过5家,三级医院的总数不超过10家;

如果您有3辆或3辆以上的救护车,您必须配备1辆抢救和监护救护车,并确保1辆救护车配备儿科抢救专用设备;

市、区县急救医疗分中心(站)每30,000-50,000人配备1辆救护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应配备救护车。

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应配备至少一名医生、一名护士或一名医疗救护人员,必要时配备1-2个担架。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重庆将出台救护车管理措施。救护车将建立信息档案

禁止:

救护车必须专用于特殊车辆。严禁将它们用于其他目的。严禁出租、出借或承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利用救护车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将出台救护车管理措施。救护车将建立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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