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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外来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除外)来渝和返渝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①在中国中高风险地区来重庆并返回重庆的人。凡在来重庆前7天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色码”的人员,均可在正常测温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如果您不能提供上述核酸检测的阴性信息,您应在抵达重庆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隐瞒或谎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七月检疫政策

②在中国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证代码“绿色代码”来重庆和回重庆的人员,在正常测温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地流动。

二、关于北京来渝和返渝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

①5月30日至6月16日从北京中高风险地区和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来重庆的相关人员。为继续做好调查和管理工作,应尽可能检查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者应及时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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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核酸检测人员为阴性;对其他核酸检测阴性者,单位和社区应加强健康管理,监督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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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6月16日以后从北京中高风险地区来重庆并返回重庆的人员。根据我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渝和返渝的防控措施。

③来重庆并在北京低风险地区返回重庆的人员。凡在来重庆前7天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色码”的人员,均可在正常测温和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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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原有卫生管理办法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区县(自治县)除规范防控措施外,不得附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上述措施将根据中国的防疫和控制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七月检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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