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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等12个城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试点

根据华龙的说法。国务院办公厅4日公布了《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方案》,要求包括重庆在内的12个城市在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根据该计划,雇员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福利将保持不变。各地要确保参保人员的相关待遇不降低,且基金收支平衡。

关于重庆等12个城市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你应该知道这些问题

哪些城市试点两种保险的合并?

-重庆等12个城市

根据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基础,将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和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个保险兼并实施试点。未纳入试点地区的,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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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划,试点将于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约为一年。2017年6月底前,各试点城市应制定试点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为什么我们应该先试点,而不是在全国推广?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告诉记者,两种保险的合并是精简和合并“五险一金”的措施之一。目前,生育保险领域的支出状况不均衡,女职工较多的地方支出压力较大。因此,有必要通过试点探索实施并购的可行途径,为全国推广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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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生育保险会被取消吗?

-生育保险仍将保留

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是否意味着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答案是否定的。

按照规划,我们要遵循保险种、保效益、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个保险合并的实施。两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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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绥表示,将“五种风险”改为“四种风险”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实施两种风险的合并并不意味着两种保险合并为一种保险,而是两种保险共同管理,生育保险仍然存在。每种保险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生育风险在未来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生育保险需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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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的利益会减少吗?

-生育保险福利保持不变

两种保险合并后,被保险人的利益会减少吗?对此,该计划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精心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的相关利益不减少,资金平衡,并确保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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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划还建议生育保险福利在生育期间保持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所需经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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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被保险人的相关待遇不会减少,这给了员工一个“保证”。在杨燕绥看来,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率已经达到80%-90%,而生育保险的报销率仍然低于70%。合并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可能会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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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的影响是什么?

——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

根据该计划,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收。试点期间,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可根据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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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两种保险的合并会有什么影响呢?杨燕绥指出,由于生育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发生在医院,这部分类似于医疗保险的操作,所以可以一起处理。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不再需要再填写一张表格,只需少办理一次支付手续,减轻了用人单位的交易负担。同时,也有利于节约管理机构的资金和成本,提高资金的互助能力和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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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齐福玲也表示,两种保险的合并将简化被保险人的报销程序;对于社会保障机构来说,运营成本降低了。据中国新闻社和中央电视台报道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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