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2字,读完约2分钟

据重庆晚报报道!规定从7日起,在渝北、江北、沙坪坝、北碚、长寿、合川、大足、渭南、铜梁、庐山等10个区县,发现有此事发生,如不立即制止,将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公共利益。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向渝北区法院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从7日起,重庆市10个区县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根据《办法》,污染大气、水、噪声、放射性、电子废物和固体废物,破坏土壤、森林、草原、湿地和滩涂等自然资源的行为,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都属于《环境保护禁令》的适用范围。

从7日起,重庆市10个区县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申请禁止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的行政机关、环境民事诉讼的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

渝北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此类措施的原因是相关行政部门的环保决定文件需要时间才能生效,法院需要时间进行审理。但是,形势紧迫,可能严重危及自然资源安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难以恢复。

从7日起,重庆市10个区县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申请环境保护禁令需要哪些材料?

(一)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有违反环境的主要证据;

2.行政立案和环境违法调查等程序性材料;

3.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文件和相关法律依据;

4.行政调查后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存在的相应证据。

(二)环境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证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主要证据;

2.证据表明,如果不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可能会造成环境损害

裁决将在48小时内做出

据报道,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和个人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后,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法院将以行政裁决或民事裁决的形式下达环境保护禁止令,并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被申请人不同意有关环境保护禁令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反驳证据。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从7日起,重庆市10个区县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4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