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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重庆市献血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废除了用血补偿制度。

据悉,目前我市建设的采供血服务系统是市级血站、6个中心血站和11个中心血库。去年,我市采供血机构采集的血液基本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但是,总体来看,我市临床用血仍相对紧张,季节性和区域性用血短缺仍时有发生。截至去年,全市平均每千人献血率为11.18‰,中央血站覆盖面积仅为7.8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重庆市献血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取消血液补偿制度

根据现行规定,对于一袋200毫升的血液,公民应支付3倍于采供血成本的血液补偿。一袋200毫升血液的采供血费用是210元,是630元的三倍。血液补偿制度取消后,公民临床用血只需支付采血、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采供血费用)。

《重庆市献血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取消血液补偿制度

此外,根据现行规定,献血者需要终身免费献血1000毫升。修订后的《条例》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献血者临床用血免采、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的数量和年限,取消了献血者直系亲属使用献血者献血等量血液的年限。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公民捐献1000毫升血液,直系亲属可以终身享用1000毫升血液,取消了以前的年龄限制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献血条例》于6月1日正式实施取消血液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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