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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现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涉及两类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下降到19%;失业保险总额从2%下降到1%,其中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从1%下降到0.5%。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分阶段降息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延长一年,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

2018年重庆市社会保障缴费清单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3.最低支付金额:单位589.85元,个人248.80元;

4.最高支付金额:单位2949.37元,个人1241.84元;

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1、单位支付7.5%,个人支付2%。

2.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3.最低支付金额:单位232.84元,个人62.10元;

4.最高支付金额:单位1164.23元,个人310.46元;

三、失业保险金的比例和数额:

1.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2.最低支付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15.53元;

3.最高支付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77.62元;

4.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四、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2.最低支付金额:单位为15.53元,免于个人支付;

3.最高支付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0.00元;

4、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

五、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1.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划分,第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为0.5%,第二类行业为0.8-1.5%,第三类行业为4.5-4.8%,因此无需个人缴费。

2.最低支付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0.00元;

3.最高支付金额:77.62元/单位,0.00元/个人。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市两种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率已经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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