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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树超的遗体。 (图为攀枝花电视台报道)


渔夫给邓树超父母开的收据。

看到邓树超的遗体,父母哭得稀里哗啦。 (图为攀枝花电视台报道)

对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和妻子董从蓉来说,过去一周,他们经历了悲伤的亡子之痛。 11月30日下午,儿子邓树超跳进金沙江,自杀身亡。 12月3日,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 邓钢明说,他去认妻子和尸体,但渔夫需要收取1.8万元的尸体打捞费。 之后,协商也需要收8000元,但他家经济非常困难,没拿出这么多钱,看着儿子的遗体浸在江里。

“渔民捞尸要价1.8万 父母给不起钱儿子遗体泡3天”

3天后的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夫打捞儿子的遗体上岸。 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这些钱是从亲戚那里借的,渔夫收取的捞尸费太高,认为“挟尸标价”。 对此,打捞邓树超遗体的渔民表示,打捞尸体不吉利,称由于打捞遗体费了很大劲,付了价,因此理应收取一定的辛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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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会恢复原状

11月30日发现年轻人消失两天,跳江自杀

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民。 从2005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开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儿子从车主罗的某处承包出租车,与其他人合作驾驶。 11月30日,儿子回家,说要付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一共6000多块,想找房子花了5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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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钢明说,家里经济困难,没有这么多钱。 “我对儿子说,只能借钱。 让上司晚几天,等凑齐钱再交。 ”。

因为没拿到钱,邓树超当天就出门了。 到了12月2日,和邓树超搭档开出租车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电话,说这两天邓树超不见了,他没来交车,电话也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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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钢明马上请亲戚朋友找人。 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了邓树超开的出租车。 虽然有车了,但是看不见人了。

据密地派出所报道,11月30日下午2点多,有市民通报称一名男子从密地桥跳入金沙江。 民警进行了事发时的监视,要求邓树超家属进行识别。 邓树超的哥哥说,确认跳江的男子是弟弟邓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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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渔民索要1万8千美元,家属未能支付打捞尸体的费用

儿子跳江,生还是死? 12月3日下午,邓钢明最后留下的希望破灭了。 渔民在距离案发现场数公里下游的雅砻江和金沙江的十字路口,发现了一具男性遗体。 接到通知的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确认江中的尸体为邓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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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儿子死了之后,母亲董从蓉哭晕了。 然后接下来的事情,让邓钢明更加绝望了。 据说儿子的遗体是被渔夫的渔网冲走发现的。 他打算运出儿子的遗体,但渔夫提出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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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会给你18000元的捞尸费。 ”。 邓钢明说家里出不了这么多钱,但他说:“他们说捞尸体,给了两三万人,这少了。”

经过现场协商,渔民最终降到8000元,表示不能再少了。 但是,这8000元,邓钢明说他还拿不出来。

“他们有六个人。 我哭着求他们,一个人给200,一共付了1200元的辛苦费,还是不行。 ’邓钢明说,渔夫帮捞尸体,辛苦,给钱是理所当然的,但这个价格太高了,他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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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僵持到天黑,但没能对得起价钱。 最终,邓钢明决定继续把儿子的遗体浸入河水中,回去筹钱。

12月6日渔民同意降价,遗体终于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的是出租车主罗某。 他们认为,儿子自杀了,但由于罗氏催收承包费,压力太大,罗氏有一定的责任。

12月4日,全家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罗某不在工厂,找不到人,打了手机,也挂了电话。

后来邓钢明一家后来找到了出租车企业。 该企业经理表示,邓树超与罗某签订了出租车承包合同,但未与出租车企业直接签订合同,而且邓树超也未在出租车企业领工资,如有问题,与出租车企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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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邓树超跳江死亡的第7天,遗体已经肿胀。 当天下午,邓钢明向亲戚借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

在他们到达之前,两个少年在河边的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岸上的石头上系着绳子,绳子末端系着身体的脚,扔下绳子逃跑了,家人马上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县派出所的警察赶到现场,发现遗体的渔夫也赶到了。 经民警协调,渔民将打捞尸体的费用降至5400元,领取现金后,协助将邓树超的遗体送往葬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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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很困惑

我不知道儿子为什么跳跳江

邓树超为什么要跳河? 父亲邓钢明说,他也不清楚。 12月7日上午,邓钢明一家人来到密地派出所,希望找到儿子跳桥的线索。 民警称,邓树超的行为已经为自杀澄清,其他方面无法提供更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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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钢明表示,据监控,11月30日下午2点50分左右,儿子越过已经封闭通行的旧密地桥,独自走了一段距离后,越过护栏跳进金沙江。 儿子用攀枝花螺丝口租了房子,但也不知道具体位置,找到出租屋也许就能找到线索。 他说,儿子平时内向,不爱说话,不赌博,但上网,没有女朋友。 在这之前,儿子每隔两三个月回家向父母要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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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就想找到儿子自杀的理由”邓钢明说,因为找不到业主罗氏,12月7日下午向家人和仁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渔夫应对

这个案子很不吉利,收一万八千日元很便宜

12月7日中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雅砻江和金沙江的十字路口,发现了当天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渔夫。

“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用网连接起来的。”渔夫魏师傅指着眼前正在维修的渔网告诉记者。 12月3日上午8点多,发现渔网上缠着什么,捞上来一看,竟然是男性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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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艘船来找对面的人帮忙,花了两个多小时把他拉上来。 ’魏师傅说,他们当时报警,到处打电话问人,最后找到了死者的家人。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求价”,渔民们坚决否定了这一点。 侯师傅说,他在河里打了几十年鱼,经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事件谁都会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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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捕鱼为生,遇到这种情况不吉利,插手拉高,付了价,自然要收一定的辛苦费。 他说,别人收得更贵,收了两三万,这个价钱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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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渔夫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就离开,让他们保管遗体,被冲走是有责任的。 “我们用绳子绑着他,怕他被冲走,所以我们的鱼不能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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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师傅和妻子说,他们来自乐山。 这几年一直在外面捕鱼,吃的在船上很辛苦,只有新年才能回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给点辛苦费。 “我们出把力,不给钱是不可能的。 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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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进行调查

打捞尸体需要几千元到几万元

关于收取打捞尸体的费用问题,渔夫侯师傅说,他是广安人,用攀枝花捕鱼也有几十年了。 在金沙江、雅砻江,他捡过很多尸体,“这两年比较少,前几天很多,一年要捞几十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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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当地没有专门打捞企业,通常,民间希望打捞尸体的,基本上是当地的渔民。 遇到这种事件,首先不吉利,需要收费的“突击喜”,而且还要付出劳动,不能免费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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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现场的河边,立着一张写着“下江的人都打捞上尸体,拜托某某先生”的钞票。 记者打电话时,对方男子表示,每年在金沙江发现数十具尸体,他们打捞的范围可以延伸到下游数十公里。 他说,做这项事业很费钱,通常几千元到几万元,取决于打捞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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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消防支队介绍,如果家属遇到同样的情况,拨打119寻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后消防官兵也不会收钱。

律师解体

渔夫的尸体打捞有矛盾

政府建议援助遇难者的家属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杉表示,此事应从两个方面分解。 另一方面,法律中没有规定,渔民也没有打捞尸体的义务,所以渔民付出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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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遗属经济困难,道德上渔民应该不拿钱。 然后渔夫用绳子绑着尸体,一直泡在河里,不上岸,是对死者的侮辱,这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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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杉认为,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挟尸求价”的情况。 一方面是家人的悲伤,另一方面,打捞者确实也在付出劳动。 不应该收费吗? 两者总是有矛盾。 建议由政府主导,设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的价格,公益性基金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家庭进行人道主义救济。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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