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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群救助扶持标准何时开始实施

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年重庆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口救助标准是多少

城乡最低生活水平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46元,增长9.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10元,增长17.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对象,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再对自己进行分类重点救助。重点救助标准分类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残疾人每人每月40元;一至二年级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7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取6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月领取100元。这五种对象不交叉重复享受,但残疾人也可以享受残疾人分类重点救助。

2018年重庆城乡低保和特困群众救助扶持标准有所提高

贫困人口的援助和支持标准

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10元,增长9.2%。

建立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其中全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2018年重庆城乡低保和特困群众救助扶持标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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