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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监控录像显示,苫盛泉被孙浩杰开车拖走。


事件发生后,警方在茭盛泉执法殉职的十字路口献花悼念。

无视警察的指令左转,突然拖动警察死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就宝马车主拖交通警察茭盛泉死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孙浩杰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宝马司机拖行交警致其死亡一审获无期徒刑”

孙浩杰出生于1983年,是大学文化,是上海潮网络科技有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检方称,去年3月11日17时25分左右,孙浩杰驾驶BMWx3越野车行驶至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时,被越过停车线在该路口执勤的交通警察苫盛泉纠正。

“宝马司机拖行交警致其死亡一审获无期徒刑”

随后,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左转前往虹许路待转区,苫盛泉再次指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孙浩杰没有听从要求茗盛泉直行的现场指令,开车强行加速左转,将阻止违法行为的茗盛泉拖走,茗盛泉因脑损伤被送往医院后,救治无效,当晚22时45分死亡,享年32岁。 之后,孙浩杰自动投票。

“宝马司机拖行交警致其死亡一审获无期徒刑”

上海市一中院于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被告孙浩杰提起公诉,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孙浩杰在审判中否认自己故意伤害了警察苫盛泉。

“宝马司机拖行交警致其死亡一审获无期徒刑”

上海市一中院认定孙浩杰主观上有伤害故意。 辩护人茭盛泉执法行为不规范是关于本案发生原因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的孙浩杰有自愿投票行为,但没有如实供述第一犯罪事实,不能依法自首。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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