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7字,读完约3分钟

道歉声明。

新京报快讯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指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陈光武在博客、微博上发表的文案中名誉受损,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陈光武诽谤罪的刑法责任。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3月26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印发刑事调解书,陈光武在调解书中表示,在自己未曾交往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攻击洪道德,认罪,衷心道歉,公开道歉。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聂案律师评价洪道德为“无道德”

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就聂树斌事件召开听证会,洪道德作为法学专家代表,是聂树斌事件听证会的听证成员,会后,媒体引用了洪道德对这一事件的部分观点。 陈光武在博客和微博上对这些观点表示不满。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年5月2日,律师陈光武在本博客和本微博发表了“洪道德教授,无道德”的文案。 洪道德根据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交的自诉状,出现了“将道德植入姓名的洪道德完全失去了道德”等大量捏造、损害名誉的事实。 截至2009年5月14日证据保全日,上述复印件在博客和微博上的点击和转发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倍。 这是因为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陈光武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北京海淀区法院于年6月16日受理了此案。

调解洪道德放弃刑事起诉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刑事调解书确定,年3月22日,北京海淀区法院组成合议庭,主持调解。

刑事调解书显示,自诉人洪道德与被告人陈光武素未交往,未比较被告人陈光武的言行,双方之间自诉人洪道德无过失和不当之处。 被告陈光武在博客和微博上捏造事实侮辱自诉者洪道德,网文“洪道德教授无道”的诸多说法有侮辱和捏造,严重伤害了自诉者洪道德。 被告陈光武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诽谤罪,愿意认罪,衷心悔改。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要求陈光武在《法制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在微博和新郎博客公开前的协商中,洪道德也自愿放弃了对被告人陈光武的刑事起诉。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陈光武说对结果越来越没有异议

今天上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年12月22日起,经过法院5次调解,双方于今年3月22日晚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陈光武此前承诺赔偿100万元,但8位朋友因违背承诺,不愿募集赔偿金,在法院协调下,自己同意免除陈的费用。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陈光武于3月25日晚11点附近发布微博和博客,承认此前发布的网文存在侮辱和捏造,自己的行为构成诽谤罪,认罪的同时衷心道歉,并向洪道德教授道歉。 另外,《法制日报》今天在第7版左侧也刊登了陈光武的道歉声明。

“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陈光武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已就此达成和解并结束,自己对此并未提出越来越多的异议。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聂树斌案律师与洪道德和解 发道歉声明公开致歉”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8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