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0字,读完约1分钟

犬牌(犬牌)遗失的,养犬人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部门申请补发。

处理时间:养犬人应当自损失之日起15日内

办理材料:持有有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申请表、一寸犬只照片、本人身份证和犬只主人在本市的常住或暂住证明;

办理地点:到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换证手续。

养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持犬牌(犬牌)到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一)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变更;

(二)养犬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养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三)养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四)养犬人遗弃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到犬只饲养地进行检验,并自交付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醒

搜索或关注重庆新闻网(bdbchongqing)的公开号码,回复后台的“狗牌”查询办理地点、手续费和办理材料

扩展阅读

重庆市江北区养犬许可证地址

重庆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罚款是多少

2018年重庆禁养犬名单

重庆市犬类养殖证的期限和材料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养犬许可证遗失的时间和材料

地址:http://www.ccqdqw.cn/cqyw/2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