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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崇法尚廉秉公一黑势力犯罪集团

从今年开始

盘踞在兴义注册企业

借民间贷款

“套利”的非法利润接近900万元。

受害者达到1155人

不仅如此。

他们还以企业的名义迅速发展,吸收社会闲散者,雇佣使用暴力,通过“软暴力”的催收等方法给人们带来非法利益,危害人们……。

最近,二审法院维持了兴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的一审判决。 (判决现场)

邓志高、代阳、冯永华等黑势力犯罪集团17人分别收到有期徒刑25年至5年2个月,没收个人财产至罚款6.9万元。

涉案保时捷卡扬、参数等豪华车,以及黄金、手表、不动产等赃物全部没收,支付给国库。 (被告人)

01

成立企业获得大量的“马仔”

据调查,去年6月,被告人邓志高(男,41岁,湖北汉川人)、冯永华(男,43岁,湖北汉川人)、代阳(女,32岁)为兴义市好信普惠新闻咨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商务、新闻咨询,没有融资、贷款资格,实际上开展车辆抵押贷款、零用贷款等业务,为了避免打击,该企业将欧阳文龙出租为债权人。 为了比较有效地抑制坏账风险,还设立了“风控制部”。 (判决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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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被告人邓志高让陈钢把邓诗恒部署到兴义良信企业,负责风控部的管理。 为了扩大组织规模,获得更大的非法利益,邓志高、冯永华以湖北同乡关系为纽带,社会闲散人员尹家鑫、代安、熊双益、胡丁、李正等先后加入该企业,以兴义市为基地,在黔西南地区组织开展非法注销活动 以邓志高、冯永华、代阳为组织者、领导,以欧阳文龙、陈钢、邓诗恒为积极参与者,形成武爽林、尹家鑫、湛峰、李正、胡丁、吴优、代安、熊双益、姚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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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暴力团的性质组织通过“按型借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置各种“按型”,让受害者签订一系列不平等、不正当的空白合同,制造假资金进行流水,通过擅自认定违约等方法加强债权,“风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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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准军事化管理”的核心部门不需要别人

这个黑社会性组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快速发展、成长的过程中,为了增强组织成员违法犯罪的积极性、集中力,邓志高、冯永华、陈钢通过微信群部署就业任务,送礼、奖金、收获车的加薪、饮食玩法 二是除了企业老板、股东安排人外,风控部的人员必须是湖北人,不需要外省人。 三是与顾客签字的合同不能交给顾客,不能让顾客复印和拍照,贷款完成后,合同当面作废。 四、风控部成员对跟踪借款、收车过程中产生的通行费,由企业就餐费进行结算。 五、未经邓志高、冯永华同意,不能随便开拖车。 否则我会开除你。 六、企业拖车、讨债车辆不能私用。 7是向顾客推广融资时,不能详细说明合同的复印件。 八除合同专家外,其他人员不能理解和听取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旁听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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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黔西南地区大规模实施“借道”犯罪行为,非法取得受害者的财产,因非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受害者签订借款合同,非法发行贷款6500多万元,在受害者偿还期限过去,或该组织擅自超过受害者期限后,进行恐吓、骚扰、纠缠等暴力和“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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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收集“黑金”非法利润近900万元

调查显示,该黑社会性组织形成以来,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利润为899.28万余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非法利益部分被用于支持和维持该犯罪组织的生存和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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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暴力团的性质组织以“按型放贷”的方法,有组织地采用恐吓、骚扰、纠缠、喷漆、强制或秘密驾驶(牵引)车、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其犯罪活动严重妨碍了一定地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有些个体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甚至不能外出避免骚扰。 另外,扰乱受害者和近亲、周边大众的正常生活、经营秩序,对受害者大众形成强制、抑制,许多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害怕向该组织的“暴行”举报、控告。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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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罪应因第一项罪被判处25年徒刑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邓志高、冯永华、代阳等17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分工确定,互相合作,用暴力、骚扰、拘禁、示威等方法,为非恶欺压群众,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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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邓志高积极策划、组织和指导这一黑势力犯罪活动,是主要分子,冯永华、代阳是领导,必须服从集体犯下的一切犯罪处罚。 陈刚、欧阳文龙、邓诗恒作为积极的参加者,应该服从所有参加的犯罪处罚。 武爽林、尹家鑫、湛峰、李正、胡丁、吴优、代安、熊双益、姚恒、李亮、邵瑞是这个黑势力犯罪集团的普通参加者,也有不同等级的分工。 (审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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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综合考虑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依法作出了判决。

邓志高被告犯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找牺牲罪,非法拘留罪,故意破坏财物,数罪,执行有期徒刑25年,决定剥夺政治权利,剥夺个人财产 (审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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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代阳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1年。

冯永华被告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经过一年,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5年2个月,罚款37.8万元至6.9万元。

一审判决后,邓志高、代阳等被告人不服上诉。 最近,二审法院的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审判现场)

05

审判9日的判决书如本厚书

作为兴义市第一个“借道”涉黑事件,被告数量多,案件难度大,社会关心高,兴义市法院一审依法组成“3名会员法官+4名人民审判员”7人制议院进行审理,仅审判9天,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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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公开判决

充分体现了法院的亮剑和黑恶势力

“扫黑”“断血”的决心

比较有效地切断黑恶势力的资金链

彻底清除东山再起的幸存土壤

大众是朗朗干坤兴义市人民法院

自媒体采编组

原标题:《“黑老板”被判处25年监禁! 1100人受害,在正义的第一个“按模式贷款”事件中,被判刑了……”

阅读原文。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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