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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站(记者郝浩)“快来买野鸡,它们是正品!”3月2日12时20分,记者在市区迎春东街路口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卖雉鸡,路人不时前来询问价格。

“它不是野生的,不花钱,绝对美味!”记者被霍金的叫喊声所吸引,却看到一个人双腿被绑着举着两只“野鸡”。这两只野鸡有灰色的爪子和羽毛,身上有棕色的斑点,它们的体格看起来和普通的鸡一样。

男子街头叫卖“野鸡”林业部门称属于违法行为

据该男子说,他的家人住在半阴的镇上,这两只野鸡是在山里抓到的。"野鸡很好吃,而且它们肯定不是自己养的."那个人不停地向路人兜售。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铜梁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雉鸡,又称野鸡和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禁止私自偷猎、屠宰和出售。

男子街头叫卖“野鸡”林业部门称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第341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立即向区森林公安局报案,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男子街头叫卖“野鸡”林业部门称属于违法行为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公众,当他们看到商贩出售野鸡时,他们不应该相信他们花哨的促销手段,而应该问他们是否得到林业部的允许。无证经营的,可以向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局举报。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男子街头叫卖“野鸡”林业部门称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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