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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师范大学对外贸易学院举行了联合建设和奖励法学教育的仪式。

“法院和学校是联合建造的。一方面,学校可以依靠法院的司法资源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法院也可以依靠学校的教育平台来提高年轻人的权利保护意识。”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龙星表示:“今后,我院还将选派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热爱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龙星表示,今后,区人民法院将根据学生的需要,与学校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区人民法院与高校法制教育共建

“学校和法院开展法制教育,建设学校和场所,使学生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对外经济贸易学院铜梁校区常务副主任于勇表示,今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创造双赢局面。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区人民法院与高校法制教育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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