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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80岁的唐慕龙(音)偶然来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诉讼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经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解到唐木龙夫妇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和四个孩子。他的妻子去年8月去世后,他和大儿子唐谋峰住在一起。唐默龙年纪大,长期患病,自理能力差。他的三个女儿总是忽视他。无奈之下,唐谋龙将他的四个孩子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院裁定,自2018年4月起,每月15日前,唐木龙的三个子女唐木峰、唐木芳、唐木兰向唐木龙支付抚养费200元;自2018年4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三名持有有效票据的儿童各承担。第三个女儿唐慕英(音)撤回了诉讼,因为她没有出庭。

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在其他孩子服满刑期后,第三个女儿仍然没有履行她应尽的抚养义务。唐牟龙想通过诉讼再次要求三女儿唐牟英履行赡养义务。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带领下,唐慕龙来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规定将申请转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对唐木龙的申请事项和经济收入状况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条件后,立即予以受理,并指派重庆市天朗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承办本案。

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唐慕龙再次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期间,唐谋英仍未出庭。根据查明的事实,本院作出缺席判决:自2018年4月起,每月15日前,唐木英向原告唐木龙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唐木龙自2018年4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唐木英凭有效票据承担,案件顺利结案。

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目前,由于部分公民道德观念缺失、相互推诿责任、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赡养老人纠纷呈上升趋势。本案是典型的维修纠纷案件。事实上,除了赡养纠纷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老年人邻接权等矛盾纠纷也日益频繁发生。

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作用,引导老年人通过村(社区)法律咨询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便捷渠道寻求法律服务。它还为老年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优先接收、接受、审查和分配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三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待遇的老年人免于经济困难检查,并实施“零等待”、“上门预约”、“救助”等一系列服务措施。此外,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如要求支付赡养费、遭受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拖欠劳动报酬或因提供劳动服务造成人身伤害等,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为老年人提供了600多项法律咨询,受理了145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审结112起案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经济利益260.55万元。(记者温琼)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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