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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琼通讯员张晓梅)近日,我区2018年第一巡回仲裁庭劳动争议审判调解工作结束,双方当事人当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3月12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涉及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初步了解,区仲裁庭了解到,申请人长期生活在旧县街头,其劳动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诉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案涉及的企业也位于酒仙街管辖范围内,本案双方争议不是很集中,因此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因此,地区仲裁庭决定前往企业所在地进行仲裁审判活动。

我区巡回仲裁庭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庭审前,根据初步调查,仲裁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解释和调解;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辩论,仲裁庭依法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仲裁员根据庭审情况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回答了企业代表就《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提出的问题,并向企业指出了相关法律风险和调整建议,得到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认可。

我区巡回仲裁庭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过去,在这种常见的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从案件申请到受理和结案,劳动者一般都需要到本地区甚至市级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投诉和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往往需要当事人花费较长的时间和较多的精力。为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仲裁活动,让案件坐在现场,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化解基层矛盾。在提高基层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同时,也实现了劳动法规的普及化,实现了“办案、规范企业、引导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效果。

来源: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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