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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营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方案》)。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问: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以什么方式减轻社会保障缴费负担?

答:这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综合计划不仅降低了费率,还调整了缴费基数,包括:

首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将降至16%。

第二,继续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率。到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将继续保持在1%,单位和个人缴纳0.5%。

第三,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从2019年起,社会保障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确定。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相关福利计算和发放办法将暂时保持不变,以确保社会保险福利的顺利衔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9年起,可以选择我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适当缴费基数。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第四,稳步推进社会保障费征收制度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类型的企业职工保险原则上继续按现行征缴制度征缴,缴费方式保持稳定。具体到重庆,在过渡期内,参保单位继续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增减人员、申报工资总额等业务,并继续按原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职责如期移交给税务机关。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问:该政策何时实施?

答:各项减费政策的实施时间如下:

一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继续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目前,全市已统一现金。

二是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政策的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开始,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政策将在我市2018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实施,缴费结算从2019年1月开始。

第三,自2019年1月起,将实施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政策,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在我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我市2018年平均年薪公布后,已经缴纳保险费的可以选择在2019年变更缴费基数的档次。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问:该计划还调整了支付基础政策。与以前的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障缴费负担的一个重要参数。根据《规划》,缴费基数政策也要进行调整:首先,以城镇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指标,通过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计算,验证职工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第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时,可以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到城镇包括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在内的全规模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主要考虑的是,与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城镇全口径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从而验证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以相应降低,从而减轻缴费负担。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许多员工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缴费,这样可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使企业受益更多。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问: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是否会影响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答: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负担,同时也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增加基金的收支压力。但是,中央政府将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节比例,使其能够得到基金的支持,保证参保人员的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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