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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2018年3月29日,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将举行,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22日(周四)。凡在3月22日前申请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分配。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出租屋主要集中在金凤家园、九龙西苑、成家园、民安华富、学富袁玉娥、康居西城、美丽阳光家园、企平仁嘉、小芸山水、空香港乐园、半岛怡景乐园、两江名居、民新家园、康庄迪美、成南家园项目,以及空置房屋和未分配房屋。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有需要申请租住公屋的申请人,在准备好申请资料后,可在任何申请点附近递交申请。

市公租房管理局特别提醒申请人,必须通过主城区各区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他人申请配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江南滨水区项目的商业和其他配套设施正在改善。达到使用条件后,我们将组织抽签分配租金。

如何申请?

情况

凡年满18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能力支付房租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大学、中专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家庭,以及在城市工作并在主城区工作但没有住房的家庭,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材料

1.公共租住房屋申请表

2.身份证明

在主城区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在非主城区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

4.工作和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障证明之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四)主城区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养老金证明或退休证明;

(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由其工作单位认证。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没有工作的,应当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应当出具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出具公共住房租赁证明或住房所有权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有租住公屋需要的申请人,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在附近任何一个申请点递交申请。申请人可在申请处查询每一个租住公屋社区的具体房屋及相应的申请人数。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住房情况合理选择申请住房。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过程

申请成功后,我们要等待公共租住房屋署的抽签结果,以及抽签结果公布后。如果你成功了,你就准备签一份合同去买房子。如果你错过了,你将不得不等待下一次重新申请。

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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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新闻

标题:重庆公共租赁住房于22日(申报时间+抽签日期)再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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